2月20-22日,农业部东海区渔政局副局长宋志俊带领长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赵依民、上海中华鲟保护区管理处处长刘建等同志,深入我省乐山、宜宾、泸州三市检查春季禁渔工作。省水产局副局长何强等陪同检查。
检查组采取与当地渔业主管部门座谈听取汇报、检查涉渔餐馆、江面巡查、到江边走访渔民等方式全面细致地检查了禁渔工作开展情况。检查中未发现江面上有捕捞渔船,涉渔餐馆也未发现有野生鱼销售,禁渔秩序良好。
乐山市强化禁渔宣传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禁渔氛围。2月1日,市水务局和市中区人民政府、区水务局在中心城区组织开展了“2012年春季禁渔启动仪式”,并在岷江、大渡河、青衣江开展了巡江宣传检查活动,在城区、码头、涉渔餐馆等禁渔重点区域张贴《禁渔通告》,市主要媒体进行了跟踪报道,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该市还将于3月上旬联合共青团乐山市委组织青年自愿者开展一次主题为“关注春季禁渔,保护渔业资源”的宣传活动,争取更多的人来关心、关注和支持禁渔工作。
宜宾市禁渔工作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截止目前,全市发放《渔业法》单行本500本、禁渔宣传资料2000份,印发禁渔通告3000份,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禁渔工作5次,宜宾金秋合唱团编演节目主动宣传禁渔工作1次。同时,该市以2011年陈某电捕鱼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典型,强化法制宣传,对违法人员起到了震慑作用。该市还通过发放护渔工作联系卡的方式,密切联系市民(渔民);加强对产卵场、索饵场和一些经常有电捕鱼人员出现的江段进行布控,加强禁渔检查。全市已查获违规捕捞渔船8艘,非法销售野生鱼案件13起,禁渔工作初战告捷。
泸州市水务局对今年的春季禁渔工作十分重视,专门制定了《泸州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12年春季禁渔工作的通知》和《2012年春季禁渔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罗章海任组长的禁渔领导小组,加强了组织领导,形成了一把手主动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市水产渔政局日常抓的工作机制。该市还将春季禁渔工作纳入市水务局的目标责任管理,对区县水务局实施目标考核,进一步强化了禁渔管理工作。禁渔期间,该市水产渔政局制定了禁渔期值班制度,各区县水务局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专人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天然水域动态。市水产渔政局的值班电话和手机在禁渔期间同110指挥中心联动,公安、渔政紧密配合,共同打击渔业违法行为。截止目前,该市已开展禁渔检查行动30次,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查获“鑫意渔港”和“偏哥鱼馆”涉嫌无证经营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胭脂鱼,查获合江县一武姓渔民涉嫌违反禁渔规定(船上有野生鲤鱼),以上3个案件正按相关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泸州市在今年的禁渔工作中还特别加强对渔政队伍及渔政人员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农业部的渔业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和省政府的行政执法“十不准”,市水务局监察室还向社会公布了办公电话和监察室主任的私人电话,加强了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监督检查力度。
宋志俊副局长对我省2012年春季禁渔工作中的相关做法及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下一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农业部的相关要求,继续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和执法检查力度,努力做好今年的春季禁渔工作。
(渔政处)